財務管理制度
為加強管理,規范辦事程序,控制和節約開支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設備管理
1、控制長途電話的撥打。因公撥打要事先擬好講話要點,盡量減少通話時間。因私撥打,應經公司領導同意。
2、打印機、復印機由專人操作使用。對外實行收費,收費標準為每張(A4紙)0.50元。
3、每個人的計算機均為工作需要而配備,不得用于聊天、游戲、炒股、看電影等個人事務。
4、辦公室和機房空調、電燈應人走關機或關燈,避免浪費和事故發生。
5、每位職工都應愛護所有辦公用具和設備,不得故意損壞。否則應照價賠償。因個人失誤造成重大損失,亦應視情節予以賠償。
二、收費管理
1、實行開票與收款分開。開票人按收費標準開票;收款人按開票數額收款。
2、收款人和現金會計當日均不得在辦公室留存100元以上的現金。否則發生丟失或被盜,由個人賠償。
3、開票人不得擅自減少或免收費用。如需減免,需經公司領導同意。上機練習、復印材料等無票據收費,應逐日逐項逐人登記,并由繳費人簽名證實。每月或每半年將登記本和款項統一上交財務。
4、聽課證由現金會計統一管理,發放總量應與收款的應發數量一致。培訓中值班人員應認真核對聽課證,堅決制止無證聽課。如單位檢查中發現有人無證聽課,由值班人支付聽課費。
三、開支管理
1、差旅費開支參照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。
2、辦公用品由綜合部統一編制計劃,報公司領導批準后購買。所購物品由綜合部造冊,按需要登記發放使用。
3、因公借款,應由本人提出申請,寫明事由,經部門領導簽字報公司領導批準后,現金會計方可借款。
4、每項工作結束,應及時報銷支出費用,無特殊情況不得拖延。報銷時,經辦人應簽署事由、姓名和時間。經所在部門領導簽字,報單位領導批準報銷。
5、代繳社會保險金等轉賬或匯款業務,應由經辦人核準,部門復核,再交現金會計審核認可后,方予轉賬或匯款。
四、綜合管理
1、財務收支情況,包括應納稅金、折舊費提取等項目,主管會計必須每月結算一次,做到賬目清楚、無差錯。
2、財務工作由綜合部具體管理,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,嚴格把關,按規定程序辦事。公司全體職工均應堅決執行財務管理制度,自覺維護集體利益。